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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过去几年里,不少券商在经纪业务模式上进行的一些探索与尝试。但是,无论是FC、客户经理、证券经纪人、“美林模式”、“嘉信模式”、“爱德华·琼斯模式”、“富友模式”、网上交易、呼叫中心、还是CRM,尽管都曾热过一阵,但效果都不甚明显。然而,这并不说明经纪业务就无路可走了,而是告诉我们,经纪业务创新不能“为创新而创新”,而要真正地从市场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,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。
虽然很多券商都会说“以客户为中心”,但在实践中,却往往仍然习惯于“以我为中心”。比如,许多券商在试行经纪人制度时,考虑得最多的是可以减少多少人员开支,可以新增多少客户,国外经纪人是怎么做的,经纪人制度是怎么样的。而对于客户需要什么、客户可以从经纪人制度中得到什么好处,却关心得很少。其结果是,客户并不觉得经纪人能够为自己创造什么价值,对经纪人制度也就不会有什么认同,最终经纪人制度也就很难取得成功。
因此,尽管这些年来券商在经纪业务上做了一些尝试,而效果却并不明显。但这并能说明经纪业务创新就无路可走,没有招数了。关键是要改变思路,真正从客户的角度出发,为客户创造价值。
就像一位经纪业务负责人所说,目前的很多券商,就像一个饭店老板。他不是让客人自己点菜,而是按自己的想法烧菜。烧出来之后就端给客人说:“这就是你要吃的菜。”客人不满意他还很委屈:“怎么回事?我已经尽力烧了最好的菜,你还不满意?你还想怎么样?”
实际上,如果真正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的话,经纪业务的空间几乎是无限制的。因为,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,在金融财务上的需求永远都是无法得到完全满足的。只要有未满足的需求,就会有经纪业务的发展空间。因为经纪业务的特点就是“中间人”,就是在资金供应方与资金需求方之间搭起桥梁,满足客户的财务需求。
许多券商觉得与银行、保险公司相比,自己没有产品、没有竞争优势。实际上,没有自己的产品未必就是缺陷,而是可以成为优势,因为这样反而可以真正从满足客户的财务需求的角度,为客户提供更全面、更综合的服务,而不是仅限于销售自己的产品。可以与多方面的机构合作,让客户有更多的选择,有更大的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空间。
而且,只做中间人、代理别人的产品,而没有自己的金融产品的话,经营风险也是要小得多。大多数出现问题的券商,就是因为偏离了经纪业务的中间人角色,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风险投资机构。 |